服務簡介
醫療支援及恢復在傷殘人士運動中一直擔當着一個重要角色。為了全面顧支援運動員傷患處理及醫療跟進,本會在2011年於會址設立物理治療中心及相關服務。為合資格及有需要的運動員提供由本會之義務醫生及物理治療師(下稱治療師)提供每星期一次之基本物理治療、傷患處理、醫療跟進及傷患紀錄處理。透過評估、治療、復康訓練、醫療轉介及跟進,協助傷患運動員料理傷患問題,使運動員以最佳狀態重返運動訓練。
服務詳情對 象: | 協會代表隊集訓隊A隊及B隊隊員 |
範 圍: | 治療師將提供以下治療:
- 傷患治療
- 簡單治療,如電療及冷熱療法、手法治療、運動包紮
- 治療性運動
- 醫療轉介,如轉介至私營物理治療中心、骨科、家庭醫學
|
收 費: | 免費(惟運動員需自行負擔轉介後之費用) |
時 間: | 每月第一、三、五週,於星期二晚上19:00-21:00
每月第二、四週,於星期四晚上19:00-21:00
(如遇公眾假期、下午18:00前懸掛8號或以上台風信號、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,服務將會暫停一次) |
地 點: | 協會秘書處(大圍美林邨美楓樓B座地下141 - 148室) |
名 額: | 4人(名額有限,額滿即止) |
備註:使用者在首次治療時,須先由治療師開立檔案及評估個案和需要後,以決
定是否需要提供跟進服務。
服務流程預約服務
本服務只接受運動員須於
治療日前二至九個工作天內,以
親身、電郵或電話方式進行預約。
運動員如未能出席治療,需於預約日子二個工作天前致電取消預約,以騰出籌額予他人使用,確保資源能有效地善用。如非特別理由,本會恕不接受取消治療日前二個工作天內之預約。
運動員治療守則- 運動員須於預約前先通知主教練並告知擬定治療時間,以另作訓練安排。
- 需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到達協會。
- 不可在沒有通知協會之情況下隨意缺席已預約之治療。
- 未得治療師許可,不得擅自使用本會醫療器材。
如運動員違反以上任何規則,會方會作出以下行動。
- 第一次由教練口頭警告
- 第二次由協會發書面警告
- 第三次協會將取消該運動員使用本服務的資格
免責聲明
本服務之治療師旨在提供一般基本治療及治療意見,運動員如在治療時出現身體不適,治療師有權終止服務。
運動員在初次使用服務時應清楚列明病歷,如有醫療或健康問題,須盡早向治療師查詢。如在治療過程中因突發性之疾病如心臟病、氣胸、中風,羊癇等而引致身體或人命傷亡,本會將不會負責。